Ripple CTO對IMF報告和關於XRP的指控作出強烈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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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P 是否為證券的問題已經爭論多年。

SEC 在提起的訴訟中聲稱 XRP 是一種證券,而 美國紐約南區地區法院的法官 Analisa Torres 在其裁決中進行了二元區分。

法院表示,Ripple的機構銷售構成了未註冊的證券發行,但在加密貨幣交易所對零售投資者的銷售並不構成證券。

最後,專家們表示,在SEC撤回Ripple案件的舉動後,對XRP是否為證券的懷疑消除了,而IMF在最近的報告中間接地主張XRP是證券。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上週發佈了自2009年以來的首次《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指南》更新,並將加密貨幣納入了框架。

IMF的新支付平衡指南 (BPM7) 在對加密資產是否給發行者帶來金融需求或義務進行分類時,普遍認為山寨幣是負債證券。

IMF聲稱Bitcoin的挖礦過程並未帶來任何責任,而是提出通常被稱為山寨幣的輔助代幣帶來了責任。

IMF對此區分的做法,一些用戶評論稱***“XRP將被永久列為證券”***。

對此評論,Ripple首席技術官David Schwartz表示,XRP並不符合這一效用代幣的定義,但如果符合的話,***比特幣(BTC)和以太坊(ETH)***也會符合該定義。

“如果 XRP 是未來用來支付交易費用的實用代幣,或者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說法是一種金融工具,那麼 BTC 和 ETH 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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