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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景监狱”非注定:SEC主席要构建第三條道路
作者:張烽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Paul S. Atkins在2025年12月15日舉行的加密貨幣工作組圓桌會議上發表演說,圍繞區塊鏈時代的金融隱私與監管平衡問題展開了深刻闡述。他明確指出,如果監管方向失誤,加密貨幣可能淪為“有史以來最強大的金融監控架構”,甚至將整個行業推向“金融全景監獄”的深淵。在數位化與區塊鏈技術深度融合的今天,如何在不侵犯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實施有效金融監管,已成為全球監管機構面臨的共同挑戰。
一、為何這個問題至關重要?——錯誤監管可能導致“金融全景監獄”
Atkins在演說中開門見山地指出,加密貨幣與區塊鏈技術具備前所未有的交易透明性與可追溯性。每一筆鏈上交易都記錄在公開帳本上,鏈上分析公司已能高效協助執法部門將鏈上活動與真實身份相關聯。這種技術特性如同一把雙刃劍:一方面有助於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另一方面也可能被濫用為全面監控工具。
如果監管機構採取極端化、全覆蓋的監管思路——例如將每個錢包視為經紀商、每段程式碼視為交易所、每筆交易都強制上報——那麼整個加密生態系統將被迫進入“全景監控”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使用者的每一筆轉帳、每一次持倉調整乃至每一個智能合約互動都將暴露無遺,個人財務隱私將蕩然無存,創新活力也將被扼殺。
正如Atkins所警告的:“公共區塊鏈比以往任何傳統金融系統都更加透明……如果監管方向錯誤,加密貨幣可能會成為有史以來最強大的金融監控架構。”這不僅關乎技術倫理,更觸及現代金融體系的核心矛盾:在保障安全與捍衛自由之間,應如何劃清界限?
二、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原則:國家安全與公民隱私並重
Atkins強調,這一問題的本質是“極具美國特色”的,人們能否在不犧牲隱私的前提下參與現代金融活動。這反映出美國社會長期以來在國家安全與個人自由之間的價值權衡。
一方面,政府有義務通過《銀行保密法》等工具遏制非法金融活動,保護公民與國家免受安全威脅;另一方面,“公民能夠自由處理個人事務,免受政府監視”是美國的核心價值觀之一。加密貨幣的出現,恰恰提供了一個在21世紀技術背景下重新思考這一平衡的契機。
因此,監管的基本原則應是:既要有效防範風險、維護國家安全,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財務隱私權。任何單方面強調監控或完全放任自流的政策,都將損害金融體系的長期健康發展。
三、委員會已有工具及其使用邊界:從CAT系統看監管的自我克制
SEC在過去多年中已建立一系列資料收集與監控工具,例如綜合審計追蹤系統(CAT)、掉期資料存儲庫和PF表格等。這些工具在提升市場透明度、打擊詐騙行為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也暴露出監管過度擴張的風險。
Atkins以CAT系統為例指出,該系統最初旨在幫助SEC更清楚了解市場交易狀況,卻逐漸演變為一個“強大的監控系統”,使SEC“離大規模監控更近了一步”。更值得注意的是,政府甚至沒有充分利用所有已提交的資訊,卻讓投資者承擔了不必要的成本與隱私風險。
為此,SEC已主動採取措施,縮減CAT中部分最敏感的資料元素,並重新審視其範圍與成本。這一做法體現了監管機構應有的自我克制與工具理性——不是盲目追求資料最大化,而是審慎評估每一類資訊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四、數位時代的監管挑戰:資訊取得越容易,越需保持謙抑
在“模擬時代”,金融監管受限於紙質記錄、物理距離與人工流程,這些客觀限制無形中為個人隱私提供了一定保護。然而在數位時代,尤其是區塊鏈技術普及後,資訊取得的成本與門檻大幅降低,監管機構能夠近乎即時、全景式地掌握用戶交易行為。
這種技術便利若被濫用,將極易滑向監控過度。Atkins引用經濟學家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負》中的觀點,批評那種“認為只要收集足夠資訊、召集足夠專家就能找到完美解決方案”的官僚思維。事實上,資訊不等於智慧,資料堆積不等於有效監管。
因此,在數位時代,監管機構更應保持“謙遜與原則”,避免因技術便利而走向 surveillance overreach(監控越界)。加密貨幣與隱私增強技術(如零知識證明)的討論,正是在這一背景下顯得尤為重要。
五、避免過度監管:不把一切環節都變成監控節點
Atkins明確反對將加密生態中的每一個組成部分都納入監管覆蓋範圍。他指出,如果政府“將每個錢包都視為經紀商、每個軟體都視為交易所、每筆交易都視為應報告事件、每個協議都視為監控節點”,那麼整個系統將變成一座“金融全景監獄”。
值得慶幸的是,區塊鏈技術本身也提供了保護隱私的工具,例如零知識證明、選擇性披露、合規證明錢包等。這些技術允許用戶在不必暴露全部財務細節的情況下,證明自己符合監管要求。例如,受監管平台可證明其用戶已通過反洗錢篩查,而無需永久保存每筆交易的完整記錄。
這為“少披露、多合規”提供了可能,也為監管創新開闢了新路徑:不是透過增加資料上報來強化監控,而是透過技術手段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實現合規驗證。
六、保障業務正常運作:允許部分資訊不公開以維護市場健康
金融市場的正常運作,離不開一定程度的隱私與保密。Atkins指出,許多機構依賴建立頭寸、測試策略、提供流動性的能力,而這些活動如果完全即時公開,將導致搶先交易、模仿行為、“跟風拋售”等扭曲現象。
例如,做市商和承銷商如果必須即時披露每一筆庫存調整或資金流動,其業務吸引力將大幅下降,市場流動性也可能受損。因此,適度的資訊不透明是市場健康運行的必要條件,監管應當為合理的商業隱私留出空間。
這一點在加密貨幣市場中同樣適用。如果每一筆鏈上交易、每一個智能合約調用都完全暴露,不僅會抑制機構參與,也可能助長市場操縱行為。因此,監管框架應在透明與保密之間找到平衡點。
七、構建目標框架:技術進步不應以犧牲個人自由為代價
Atkins在演說結尾提出,終極目標應是構建一個既促進技術創新與金融發展,又不犧牲個人自由的監管框架。這一框架應具備以下特徵:
原則導向:以平衡國家安全與個人隱私為基本原則;
技術中立:善用隱私增強技術,實現“合規不監控”;
分層監管:區分不同主體、不同行為風險,避免一刀切;
動態調整:隨技術發展與市場變化持續優化監管工具。
他強調,此事“意義深遠,影響持久”,需要監管機構、產業與公眾共同參與討論與設計。只有透過協作,才能找到那條“不犧牲個人隱私的前提下兼顧安全與創新”的可行路徑。
八、對我國監管的啟示:目標、原則、工具與框架的再思考
美國SEC的這場討論,對我國在數位貨幣與區塊鏈領域的監管實踐也具有重要啟示:
監管目標應明確平衡。我國在推動區塊鏈技術發展、規範加密貨幣交易過程中,也應樹立安全與自由並重的監管目標。既要防範金融風險、打擊違法犯罪,也要保護用戶合法權益、鼓勵技術創新。
監管原則應強調克制。監管機構在利用大數據、區塊鏈分析等工具時,應保持工具理性與權力克制,避免因技術便利而走向過度監控。可借鑒SEC對CAT系統的反思,建立資料收集必要性審查機制。
監管工具應科技適配。我國可積極探索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多方計算等隱私保護技術在合規中的應用,推動“資料最小化、驗證可信任”的監管模式。例如,在反洗錢監測中,可實現“證明合規而不披露交易細節”。
監管框架應鼓勵創新。在制定相關法規時,應為技術迭代與商業實踐留出一定空間,避免因規則過細過死而扼殺創新。可考慮沙盒監管、分類試點等方式,在可控環境中探索監管與隱私的平衡點。
行業自律應發揮作用。鼓勵行業組織制定隱私保護與合規標準,推動企業自覺採用隱私增強技術,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自覺的三層治理體系。
Paul S. Atkins的演說深刻揭示了加密時代金融監管的核心矛盾與可能路徑。在技術能力空前強大的今天,監管者更需保持清醒與克制,避免滑向“全景監控”的陷阱。善用現有工具、保障商業正常運作、保持權力克制,或許才是實現加密監管與隱私保護平衡的關鍵。這不僅是對美國的挑戰,也是對全球每一個探索數位金融未來國家的共同考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