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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航NFT與知識產權法
法律與帳本 是一個專注於加密法律新聞的新聞專欄,由 Kelman Law 提供 – 一家專注於數字資產商業的律師事務所。
以下觀點社論由 Alex Forehand 和 Michael Handelsman 爲 Kelman.Law 撰寫。
NFTs、知識產權與人工智能生成資產的法律挑戰
隨着非同質化代幣(NFTs)不斷從數字收藏品演變爲商業、許可和身分的工具,圍繞知識產權(IP)的法律環境仍然不確定。生成性人工智能(AI)的興起增加了進一步的復雜性,提出了關於所有權、許可和與區塊鏈代幣相關的創作作品的執行問題。
版權與NFTs
NFT並不會自動轉移基礎資產的版權所有權。正如美國版權局在關於NFT和版權的最新指導中強調的那樣,購買代幣的用戶通常只獲得智能合約或隨附許可證中明確傳達的權利。這意味着,缺乏合同語言,買家可能無法獲得數字藝術作品或資產的復制或商業權利。
訴訟已經突顯了這些缺口。在Hermès International v. Rothschild案中,紐約南區法院裁定,類似於愛馬仕標志性柏金包的NFT可能侵犯商標權,強調代幣化並未使創作者免於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律。
AI生成作品與所有權問題
能夠創建文本、圖像和音樂的生成性人工智能工具引入了新的法律不確定性。美國版權局已明確表示,未“由人類創造”的作品不享有版權保護,這引發了對將AI生成的數字資產鑄造成NFT的創作者的擔憂。
根據版權註冊人向國會圖書館館長的報告,主要關注的問題是“該‘作品’是否基本上是人類創作的,計算機[或其他設備]僅僅是一個輔助工具,還是作品中的傳統創作元素(文學、藝術或音樂表達或選擇、排列等元素)實際上是由機器而不是人類構思和執行的。”
法院也開始考慮人類對人工智能系統的指導是否足以確立著作權。2023年,哥倫比亞特區美國地方法院成爲第一家直接考慮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是否有資格獲得版權保護的法院。原告試圖挑戰版權辦公室拒絕註冊他在申請中描述的圖像的決定,他稱該圖像是“由在機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算法自主創建的。”
法院支持了辦公室的決定,強調“版權法僅保護人類創造的作品”,並且“人類作者身分是版權的基本要求”。它進一步解釋說,版權“從未擴展到……保護由新形式的技術在沒有任何指導人類手的情況下生成的作品。”因爲原告自己承認他“在使用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中沒有發揮任何作用,”法院認爲作者身分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該案件目前正在上訴中。
關於版權保護AI生成材料的能力,以及轉讓和授權NFT版權,仍然存在嚴重問題。發行與AI生成作品相關的NFT的項目應考慮:
智能合約與版權執行
NFTs的初始承諾之一是通過智能合約自動執行版權費用。然而,市場運營商越來越多地允許選擇退出或改變執行機制,這削弱了可靠性。這對依賴經常性收入模型的創作者有特別的影響。雖然合同權利在法庭上仍然可執行,但不一致的技術實施突顯了在技術解決方案的同時需要謹慎的法律起草。
NFT和AI項目的實際考慮
對於在NFT和AI交匯處工作的開發者、藝術家和平台,有幾種做法可以降低法律風險:
結論
NFT、知識產權法和人工智能生成內容的融合帶來了機遇和風險。代幣化並不取代現有的知識產權框架,而人工智能工具則挑戰了長期以來對作者身分和所有權的定義。通過在許可、智能合約設計和合規策略上主動解決這些法律問題,創作者和平台可以更安全地駕馭這一不斷發展的環境。
Kelman PLLC 繼續監測各個轄區內加密貨幣監管的發展,並爲客戶提供建議,以應對這些不斷變化的法律環境。如需更多信息或安排諮詢,請聯繫我們。
本文最初發表於Kelman.law。